营业网点物业招标公告
营业网点物业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物业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物业招标;
1.2服务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甲方对第一年服务满意的情况下才能续签第二年,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服务范围:分行本部及长春同城辖内支行、社区支行、自助银行、档案库。
1.5服务面积:24266.36 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1、分行高、低压电路养护,用电设备维修、保养。2、分行上下水及二次供水设备等物业设施的运行和维护。3、分行本部大楼、18家辖内支行、4家辖内社区银行、3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内、外环境和设施的卫生保洁。4、分行院内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的管理。5.分行的会务、接待、迎宾、宴会等服务。6、其他临时性物业保障服务。7、分行车辆驾驶员服务。8、分行档案库管理。
三、投标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00人);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1部;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24日13:30分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应于2018年1月24 日13:30分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 日13:30分整;地点: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2)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2楼招标1部
联系人:李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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