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联网技术应用硬件产品及软件产品项目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物联网技术应用硬件产品及软件产品项目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物联网技术应用硬件产品及软件产品项目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招标人为太原罗克佳华物联网园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物联网技术应用硬件产品及软件产品项目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
2.2招标编号:HYZB-E*******
2.3招标内容:本项目1#、2#、3#、5#地块的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资金:自筹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项目建设地点:太原市高新物联网产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两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法人或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拉杆装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太原罗克佳华物联网园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人:侯女士 赵女士
电话:136*****566 ****-*******
E-mail: hengyuzhaobiao@126.com
网址:http://www.sxhyzb.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银行账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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