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八号楼改造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八号楼改造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500]HMGC[GK]*******
1. 招标条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8号楼加固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8号楼加固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2.3建设规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8号病房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有两个结构单元为Ⅰ区和Ⅱ区,分别为Ⅰ区7层和Ⅱ区8层。本次设计改造装修范围建筑面积共约5625平方米,为Ⅰ区3层至屋面层和Ⅱ区2至屋面层,包括增补部分建筑结构及构件并加固补强,装修后主要使用功能为CCU病房、医生办公室、护士站、治疗配药室、医生值班室、护士值班室、更衣间、医务卫生间、库房、开水间、脏布间、污洗间、强弱电间、会诊室、手术洽谈室、多功能会议室、护士长办公室、实验室等功能房,装修总建筑面积约为5625平方米。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8号楼加固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采购和试运行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至施工准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含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调试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5.2招标内容包括2.3条款建设规模中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含编制概算)、土建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连续不间断72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缺陷责任期内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的服务。
2.6设计和施工要求:
2.6.1Ⅰ区、Ⅱ区所有楼层部分区域应进行建筑结构改造加固,增设结构梁板柱结构。
2.6.2未装修区域和楼层,在施工时应能够正常工作,并保证正常医疗管道、通信、水、电等设备、管道畅通。
2.6.3施工时应根据建设方的工作要求和使用需求分层、分区域逐步实施。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专业
承包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投标人及拟派出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限制投标资格。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及拟派出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没有处于违法或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投标人均应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行为,且投标人非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已完成或在建的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家(或少于三家)企业组成,即:联合体最多由一家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一家具备装修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和一家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设计资质或装修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9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后台报名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产业园6号楼4层)购买招标图纸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图纸等每套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4.3各潜在投标人还必需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cz.fjzfcg.gov.cn注册、报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报名的投标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975,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说明及表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产业园6号楼5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图纸等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考察确认书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介9. 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地址:福州市新权路29号;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产业园6号楼4层
电 话:0591-********
联系人:宋芳、吴明华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帐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3500]HMGC[GK]*******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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