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项目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基坑支护标段招标公告

名墅雅居·新天地建设项目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基坑支护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6">华谊星河商业广场工程基坑支护标段根据淮发改核字[2008]9号文件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淮安氯碱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基坑支护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约260万元

(2)施工地点: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北侧,楚州大道西侧

(3)工期:45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华谊星河三期广场商业项目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基坑周边场地平整后标高为7.500m,相当于-1.000m。地下室底板厚400mm,垫层厚100mm,底板面标高为-5.200m。基坑面积约8920平方米,周长约451米(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6)质量标准:合格

********7">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3、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

(4)投标人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控制价乘以95%:贰佰肆拾柒万壹仟伍佰叁拾元247.153);

注: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存在错误情形而改变。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 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12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②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5、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对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出第一、二、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除外。如投标人评标价相同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①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②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④本工程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根据该工程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给招标人;

6、(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与网上投标(注:在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及下载文件: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超:137*****470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除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及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7、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

(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 17 9 0 分(逾期不予接收)。

(4)开标会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一楼开标室。

(5)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1 4日至2018年 1 16 日。

8、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

9、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36*****558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铁云路1号

联系人: 林彬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坑支护 广场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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