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县镇木阁沟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顾县镇木阁沟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顾县镇木阁沟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顾县镇木阁沟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131号
财政部门编号:偃政采〔2017〕248号;
2.3建设地点:偃师市顾县木阁沟小学;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 期: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预算金额:项目金额约707441.00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2017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提供查询途径);
3.4须具有自201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金额为5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5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6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2017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提供查询途径)。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应针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10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 年1月5日上午 9:00---2018年1 月9日下午 17:30;
4.2.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
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2日上午09: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田继业
联系电话:182*****766
地址:偃师市兴隆路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嵘
电 话:****-********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1110室
邮箱:hnxjwt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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