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 招标公告

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 招标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邀请函

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招商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 LHJY********013)

深圳市华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根据《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2011〕198号)和《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参照《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府〔2017〕8号)等相关规定,经观澜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并由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对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范围涉及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开发招商,现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谈判。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2. 项目概况

拟合作开发的地块性质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的征地返还用地,系外环高速建设、泗黎路拓宽等市政项目,政府需征收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简称库坑陂新股份公司)名下的集体土地约56888平方米,根据《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返还给库坑陂新股份公司的留用土地。

2.1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

2.2项目现状

鉴于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尚处于实施方案编制阶段,留用地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留用地规划功能及容积率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根据库坑陂新股份公司提供的交易申报材料,留用地面积约11,377.6平方米,设定容积率为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8,444平方米,土地用途规划为工商用地(上述指标面积与政府批复不一致的,以政府批复为准)。为了避免该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纠纷,意向合作方在申请报名参加该项目的谈判时应对该项目的现状及相关政策有充分认识,若由此产生额外费用或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等问题,风险概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合作开发商不得转让合作开发项目,未经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书面同意,不得采取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方式变相转让合作开发项目。

3. 应答方资格

3.1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在深圳市范围内注册成立;

(2)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

(3)净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现行行业平均水平;

(4)申请人近三年内(自2015年1月4日起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报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人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谈判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谈判委托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谈判委托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单位应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5日 至2018年1月9日 ,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到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2018年1月10日14时30分,本中心开始接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15时00分,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

6.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6.1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2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户名: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01

6.3 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谈判应答方自身对公账户。

6.4 谈判应答方请在北京时间2018年1月9日18:00 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的,谈判委托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应答。

7.项目的谈判

谈判时间:2018年1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7.2 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8. 9.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谈判委托人:深圳市库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黄俊军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库坑社区陂新居民小组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18110

电  话:134*****906




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1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用地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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