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睦洲镇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批复文号新发改〔2017〕183号批复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项目所在地区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其它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睦洲镇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睦洲镇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7〕1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各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睦洲镇路灯照明工程-新中公路睦洲段路灯安装工程,工程投资约175.51万元,工期 40 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和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进网验收要求并接通电源。

本次招标内容:路灯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电力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二路73号)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不退(注:本工程以现场报名为准,完成现场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方能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4.1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广东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18年 1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小姐电话:136*****241

2018年1月5日

发布人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01-05

标签: 路灯安装 公路 路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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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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