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受普宁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普宁市使用揭阳市一门式一网式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政务中心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81-201801-20103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普宁市使用揭阳市一门式一网式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政务中心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普宁市使用揭阳市一门式一网式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政务中心原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六)参投供应商在2018年01月08日起至2018年01月12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对于上述1--3小项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过渡模式,供应商须按要求先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再在网上报名参与投标。现场登记完成后,供应商须按《关于邀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及政府采购服务供应商等在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通知》(详见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电子投标的相关操作技术支持:********820,159*****886)的要求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图纸以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等操作。供应商报名后请密切留意系统中可能发布的更正公告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 2.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方式以线下现场摇珠为准。抽取时间:2018年01月12日17时00分。 3.抽取入围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登记《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因本次项目实施涉及到原有系统及数据,为确保系统实施的可行性,采购人要求抽取入围供应商现场踏勘,并获取经业主确认盖章的调研证明。本项目集中踏勘时间定于2018年01月15日上午10:00前到达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逾期恕不接待,如无前往现场进行踏勘的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均须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采购文件下载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4日15时00分。 5)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4日15时00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同时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内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获取),并按系统提示选择银行进行网上转账,网上转账成功的凭证打印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详细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4日15时0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年01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0日止。 十三、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普宁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663-*******。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2018年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