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旅游集散中心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安吉旅游集散中心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旅游集散中心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编号: HXCG-ZX-2017-105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项目内容: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要求 预算(万元) 1 安吉旅游集散中心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 3年 详见第三章 105注 注:1、本项目服务期3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35万元。2、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且须具有类似项目经营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1.发售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元/本,(售后不退)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八.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20000元整交付方式: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可用电汇、网银、转账等。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银行账号:8112 5912 8000 608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4) 类似项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5) 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 3.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十二. 联系方式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地址: 安吉县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9楼3、监管部门:文旅集团纪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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