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类)电商扶贫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省级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类)电商扶贫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麟游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麟游县省级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类)电商扶贫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省级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类)电商扶贫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DZ201801CG

三、采购项目预算:43.5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麟游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麟游县东大街7号

联系人:苟小平

联系方式:091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

联系方式:0917--*******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设备、网络高清视屏监控程序、电脑等附属设备;

2.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内容》

3.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1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出具企业近半年纳税证明(完税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4由单位开具的企业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九、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月5日8:30分至 2018年1月9日17:00时(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2.获取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

3.获取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14时30分

2.谈判开启时间:2018年1月15日14时30分

3.谈判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巨一时代广场B座15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欢欢

2.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商扶贫 电子商务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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