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示范区牌采购(KLCWX20181002)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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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项目示范区牌采购(KLCWX********)询价邀请函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3">项目示范区牌采购(KLCWX********)询价邀请函

受采购人苍梧县农业局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拟对项目示范区牌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示范区牌采购(KLCWX********);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肆佰元整(¥234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说明:凡在“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宣传牌

规格:标牌尺寸6米*3.5米

1. 彩绘、铁架

2. 底色绿色,字体黑色

3. 内容:

创建规模:2.19万亩

创建目标:示范区化肥用量较上年减少15%以上,辐射带动全县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全县禽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以上,酸化问题得到初步改善;示范区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技术模式:“有机肥+配方肥”、“ 果-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

领导小组: 专家指导组:

组长:谢善高(县政府县长) 组长:周耀昌(总农艺师)

副组长:莫树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邹桂荣(县农业局局长)成员:全水木(农艺师)

陈伟球(县财政局局长)黄拥军(农艺师)

严格召(县畜牧局局长)于猛(农艺师)

陈璐然(县林业局局长)聂剑华(农艺师)

落款单位: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司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苍梧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

注:报价人在报价时必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设计彩图样板(A3或A4版面)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彩图不符合上述参数要求则视作其报价无效处理。

3

要求说明:

一)商务技术要求:

1.报价人必须就“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所指报价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

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或以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4.若提供的货物与“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及取消其成交资格。

5.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不能逾期。

8.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9.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0.货物验收时,供货商要提供货物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符合货物参数要求的有关内容。

二)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符合环保要求

3.售后服务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人有效证件: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共贰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①报价表(包括货物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④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⑥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

⑦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包边,不得采用活页夹,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1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由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送达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的,不接受其报价文件。前来递交报价文件的单位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审价格 = 报价人的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报价人的评标价=报价人的报价。2、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评标价只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签到合同价为成交人的报价。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城东三路7号

邮编:543100;电话/传真:****-*******;联系人:何展林

2、采购单位:苍梧县农业局;地址: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3号;电话:****-*******;联系人:江芫。

3、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十、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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