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存量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存量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存量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LWT-2017-CCLT06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2018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为确保承包存量客户维系业务的服务水平,维护甲方客户的感知度,计划将存量客户运营维系的业务受理、维系动作等业务外包,具体包括存量用户业务咨询、业务办理、投诉受理、业务推介、日常维系动作、日常客户关系维系等。业务服务内容包括电话回访、短信回访、政策营销(包括合约到期续约、迁转4G、)、代办业务(改套餐等变更业务)、邀约客户参与客户俱乐部活动、协助客户俱乐部开展各项维系活动、邮寄(帐单、发票、会员卡)等维系相关业务;处理涉及相关业务的电子流工单、普通/升级投诉等。甲方负责按照联通集团公司、联通吉林省公司对移动客户服务维系等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考核、指导,保障运营指标达标和服务支撑。外包服务费用按照维系客户数量及相关考核成绩确定,按月定期结算,计划服务期1年,预算服务费用642.45万元(不含税)。
1.2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外包合同之日起1年,或至本项目预算执行完成为止。
1.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联通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服务质量标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资格。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存量用户维系费用上限1.00元/户/月(不含税),超出限价的投标件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需要提供的服务。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税率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
2.4、投标人须承诺,如获得中标资格须在15日内在长春设置独立办事机构,按投标文件应答标准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技术力量、设备及办公场地,能够高效的提供外包服务。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招标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609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远程购买:
投标人也可在上述标书发售时间内在网上进行远程报名及购买标书。网上报名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下列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内,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邮件内需注明投标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所投报项目编号、标段号。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标书购买联系人取得联系)
4.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iPASS电子证书购买等事宜;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3日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已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后,还应在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否则将无法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的相关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601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https://www.cuecp.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后2日内,在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网址:http://)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亦在以上网站同时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天媛
电话:****-****************
电子邮箱:khunturia@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4200019509100005405
财务咨询电话:****-********杜会计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长春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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