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受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委托,就地源热泵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XGZ2009-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品牌空调的制造商,或是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4、制造商通过CRAA产品认证;ISO9001、ISO14001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
5、具有2007年1月1日以来相同或类似地源热泵空调的成功案例三个以上(须提供合同原件)
6、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
7、投标人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集中采购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8日上午10:00时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09年4月8日上午10:00时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长海路361号2楼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银行保函
收款单位(户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长兴县工行长海路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联系资料一份。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本采购项目系CXGZ2008-7调整方案后的重新招标,敬请原项目投标供应商注意。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联系人、联系电话:金建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陈旭、卢晓月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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