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招标公告]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设备采购
[银川市][招标公告]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受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的委托,组织实施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设备采购有关事宜。现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SXZJHL-******* 采购编号:2017NCZ(YC)00039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设备采购,现对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所需的:一标段:公共服务中心电脑、监控设备、可移动音响、投影仪、交换机等设备,二标段:叉车(电动装卸车)1辆,三标段:移动式爬坡胶带机1台、水平胶带机2台、无动力滚筒段2台等进行公开采购。备注:具体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184.1160万元,第二标段:8万元,第三标段:14.46万元。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明);
3.2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原件);经营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3 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3.4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为保证音响系统的稳定性,音响系统的生产厂商须提供IS0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含有消防广播,专业音响等字样)以及ISO/IEC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为保证设备合理布局,要求对本项目充分了解,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设计方案证明,并加盖用户公章。
3.5 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注:1、以上资质证明3.1-3.4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3.1-3.4条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2、以上资质证明3.1-3.4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标段资质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明);
3.2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原件);经营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3 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3.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质证明3.1-3.4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3.1-3.4条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2、以上资质证明3.1-3.4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标段资质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身份证明);
3.2 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原件);经营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3 由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质证明3.1-3.3条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中3.1-3.3条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审查。
2、以上资质证明3.1-3.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09:00时起至2018年1月12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业务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自治区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办理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3室,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预算金额及投标保证金: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184.1160万元,投标保证金:36000元。
第二标段:8万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
第三标段:14.46万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1月29日17:00时止(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凭证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时。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时
地 点:银川市市民大厅7楼
招标(采购)单位(盖章):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 系 人:马佳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
Email:yangxiaoling163@163.com
2018年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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