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7年长田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集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贞丰县2017年长田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集镇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7年长田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集镇标段)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贞发改字〔2017〕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长田镇
2.2 项目规模:改造棚户区51户,改造棚户区面积7650平方米,进行房屋建筑外立面改造:房屋外立面零星砌砖160立方米,墙面剔瓷砖250平方米、抹灰3550平方米,原瓷砖面抹专用腻子8640平方米;外墙粉刷瓷粉乳胶漆12450平方米、金属门油漆2421.66平方米,檐口板、瓦头滴水制安1025米,小青瓦铺设1039.6平方米,型钢中式花窗制安1812.5平方米等。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贞丰县2017年长田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集镇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未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6日00时00分至2018年01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6日00时00分至2018年01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6日13时4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6日13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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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贞丰县长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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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贞丰县 | 地址: | 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邮编: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肖元星 | 联系人: | 杨椒 |
电话: | 186*****155 | 电话: | ****-*******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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