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批复文号茂南发统投资[2017]36号批复单位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区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南发统投资[2017]3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通过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补助及统筹解决。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招标人为茂名市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彭村湖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

2.1.2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1.3建设地点:位于彭村湖周边。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26个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313m3/d;拟建污水处理设备58套,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工艺技术或设备,高标准建设不少于12种目前成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推荐工艺(但不限于以下工艺):①人工快渗技术工艺;②生物-生态耦合净水技术;③无动力庭院式小型湿地;④接触厌氧池+植物碎石过滤床+沉水涵养塘;⑤小型污水处理设施;⑥(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⑦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湿地(或稳定塘);⑧A2O工艺;⑨MBR+吸附除磷装置;⑩厌氧池+人工湿地;?两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低负荷好氧生化处理+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每项工艺设施需建立永久性工艺展示牌,出水水质部分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拟建污水管管径DN110~DN300,污水管道总长约51670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3934.93万元,估算工程费:3326.70万元。

2.1.5 工艺要求:拟建污水处理设备58套,高标准建设不少于12种(其中,不少于5种工艺处理后出水口出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一级A标准,不少于7种工艺处理后出水口出水质量达到国家一级B或以上标准),13种用庭院式工艺建设、35种以一体化设备工艺为主、剩余10种各工艺一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工作;

(2))施工(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同时完成技术培训、系统调试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向甲方移交合格的工程,并配合业主做好试运行工作。

2.3工期要求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3)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允许1家设计单位或1家施工单位独立投标。

若投标单位为设计单位,须满足如下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若投标单位为施工单位,须满足如下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if !supportLists]-->(2)<!--[endif]-->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中标的市外企业须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茂府办【2015】14号)的要求,办理入茂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5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if !supportLists]-->5.<!--[endif]-->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26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开标时,法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开标检验本人身份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大厦七楼

联 系 人:李先生、柯小姐 联系电话:****-*******

茂名市茂南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发布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发布日期2018-01-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收集处理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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