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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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仁怀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仁怀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仁发改函[2017]7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仁怀市盐津街道、苍龙街道、坛厂街道、大坝镇、鲁班街道、三合镇、五马镇、茅坝镇、长岗镇、美酒河镇、龙井镇、高大坪镇、火石镇、学孔镇、喜头镇、九仓镇、后山乡、九仓小湾;

2.2建设规模:改造污水处理厂总规模22500m3/天(包括盐津、苍龙、坛厂、大坝、鲁班、三合、五马、茅坝、长岗、美酒河、龙井、高大坪、火石、学孔、喜头、九仓、后山、九仓小湾等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出水为一级A标准。

2.3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340.64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 (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 月5日上午09:00时至 2018 年 1 月12日下午17:00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 月29日09 时30 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仁怀市盐津办邀月路 地 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系人:黄仕彬 联 系 人: 陈杰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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