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达楼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凯达楼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凯达楼外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经批准,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对凯达楼外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凯达楼外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6*****91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凯达楼项目由公用开关房至项目专变房电缆沟及电缆;项目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内设备,包括发电机、高低压柜配电柜、消防环保设备等; 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中标单位负责以上招标内容的深化设计、设计方案送有关供电部门审批,全过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送电、包保修。
五、预计发包价: 约 60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报名时间 :
2009年 3 月 19 日----2009年 3 月 20 日
上午:9:30 —11:00 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
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权代表报名时)、身份证办理报名;
2、投标报名时需要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表上资料填写完整,项目负责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1)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2) 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电力或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8、附件一《投标人申请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按对应要求提交了原件核查或提交了原件。
十一、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以便资格审查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详见附件一《投标人申请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申请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兼任。在开标后,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结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投标人代表共同签认的《投标人申请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进入评标阶段。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并按经招标人审定的招标预算价设为投标上限价。
十三、正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正式投标人因不按时缴交投标保证金或缴交金额不足且没有合理解释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报名费用100元/人。
建 设 单 位: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
代 建 单 位: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2月
附件一: 投标人申请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人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
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7
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和网上查询路径
原件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 7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注: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本表中要求提交原件核查的,有任一项资料未提交原件核查,都将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作为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原件核查工作在开标后立即进行。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授权人(签字):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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