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沽镇大气治理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葛沽镇大气治理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沽镇大气治理应急工程,建设单位为 天津葛龙湾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0万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天津葛龙湾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葛沽镇大气治理应急工程,投资额150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葛沽镇大气治理应急工程,本项目工程投资额150万元。包括:(1)修砖渣临时路,清挖淤泥720m3,砖渣碾压临时路基372m3;(2)清运垃圾土:营房道西侧葛二、官房交界清垃圾土6000m3,填土平整6000m3;水产批发南侧清垃圾土14000m3,填土平整14000m3;葛沽镇垃圾装运5650m3,平整剩余垃圾12227m3,挖填埋垃圾坑47437.5m3,填埋垃圾6370m3。(3)裸露地苫盖,平整泥、垃圾场地4200平方米,密目网苫盖456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2月1日 至 2018年8月31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不得由正项目经理兼任;(3)正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通过确认后,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南里一号楼底商) 报名。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1 月8日 至 2018年 1 月12 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 年 1 月 8日 至 2018 年 1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南里一号楼底商)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浩

办公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邮政编码: 300350

联系人:刘爽

电话:138*****9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 大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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