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委托,就刑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BX2017-FZ-008)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参数要求 |
刑侦设备 | 1批 | 276390.00元 | 详见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 |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应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应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其他要求:
1)应答人必须提供应答公司信用证明(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询价。
备注:应答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证声明函、应答公司信用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作废标处理。
4.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30 (北京时间)在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份200元人民币)。
5.询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询价保证金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
6.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7.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8年1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应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抚州市玉茗大道南延伸段404室)。
8.购买了询价通知书而不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询价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1)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采购人: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
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主任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056
3)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南延伸段404室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83*****924
电子信箱:********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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