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有招标项目平乐县公安消防大队南洲新区消防站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JH20187-D04(P),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乐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平乐县南洲新区
项目规模:5650平方米
招标范围:大队综合楼、大队门卫室、中队综合楼、训练塔、水上救援中心附属楼土建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和电气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443.89万元
计划工期:350天(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5、投标人负责做好相邻村民群众工作,如有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1-8至2018-1-12(法定公休、法定节假除外),每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由专职投标员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3、图纸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810时30分,地点为: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9.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3号
邮编:542402
联系人:刘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黄珊珊
电话:
****-******* 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