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委托业务(单一来源采购)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委托业务(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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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道路运输委托业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701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运输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2、拟采购项目:道路运输委托业务
3、采购项目预算:137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道路运输委托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我局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道路运运输委托业务”项目主要包含以下三项工作内容:
一是“全省联网联控动态监控服务中心服务”业务。此项业务是按照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要求开展的专项业务。开展此项业务,对系统平台建设、设备设施安装、维护等技术要求稿,且监控平台各项信息必须由较强的专业技术团队能够完成。
二是道路运输货运价格和成本测算业务。此项业务专业性很强,包括样本单位选择(样本城市、样本线路、样本企业、样本车型);基础数据采集(分为样本企业基本信息、运输价格数据、运输成本类数据、道路货运运价与成本监测分析);计算方法(平均运价的计算、运价指数的计算、平均运输成本),而且计算过程复杂;
三是长途客运班车接驳运输业务。此项工作是省局按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开展的,从制定工作方案、组建接驳运输联盟、建立接驳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等一系列工作,专业性要求高,且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管平台;
开展以上三项工作,需要具有运输管理、安全和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统计、监管平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熟悉道路运输经营全过程的机构承担,才能较好的完成相关工作。
(2)吉林省运输协会具备完成该项业务的条件和能力。按照“道路运输委托业务”的工作特性,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局拟选择吉林省运输协会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一是吉林省运输协会业务范围较广。吉林省运输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收集、整理、分析行业信息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搭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行业重大公共信息和公益信息,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二是吉林省运输协会员较多。吉林省运输协会的会员单位覆盖全省道路运输的各个领域,包括旅客运输企业、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货运物流企业、驾校等行业,独具“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的信息资源,熟悉并掌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工作流程,同时,拥有熟悉道路运输行业、财务核算及监管平台方面的专家团队。
三是吉林省运输协会多次承办此项业务。2013--2017年我局通过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确认由吉林省运输协会提供上述三项“道路运输委托业务”服务。继续由吉林省运输协会承担该项业务,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数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准确性。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吉林省运输协会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结合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工作开展的业务,吉林省运输协会是省级运输行业唯一的5A级行业协会,连续多年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服务项目,并得到好评。该协会业务范围广,涉及“收集、整理、分析行业信息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搭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业务,会员单位覆盖全省道路运输各个领域,掌握全省“道路货运价格与成本监测”的丰富信息资源,并且熟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工作流程,拥有熟悉道路运输行业、财务核算及监管平台方面的专家团队,及专业的全省联网联控监控平台;吉林省运输协会已经连续三年承担该项业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数据的一致性需延用吉林省运输协会作为该项目供应商。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吴东风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褚 军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高级职称
洪 洁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高级职称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联系人: 齐晓梅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郭鑫
2018 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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