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择优选择土地评估、测绘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择优选择土地评估、测绘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FXGTZYJ-2018/SG-01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县国土资源局择优选择土地评估、测绘机构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择优选择土地评估、测绘机构项目
2、项目内容:土地评估、土地测绘;
3、服务期限:暂定2年;
4、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5、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择优选择土地评估机构;
二标段:择优选择土地测绘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
2、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
3、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土地评估工作(以合同为准);
4、在濮阳市城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5、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和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中包括地籍测绘、不动产测绘;
2、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2014年1月1日来同类业绩的(以合同为准);
4、在濮阳市城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5、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和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材料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014年1月1日来同类业绩的(以合同为准);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和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等符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注: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2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0586
银行行号:
********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596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西侧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8*****311 ****-*******地址:濮阳市赛博大厦10楼100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8年1年8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