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宝得中学2017年冬季
用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受宝得中学的委托,对“鞍山经济开发区宝得中学2017年冬季用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KCG-2018-A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吨) |
1 | 沫煤 | 500 |
采购总价最高限价(元) | 350,000.00 |
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 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投标煤炭必须符合【辽煤办(2015)22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文件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5">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6">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鞍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获得省级以上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煤炭检验报告(同时出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以及投标所需的相关资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领取: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在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采购中心领取(自带U盘)。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六、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 16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1室,届时请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
八、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购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401室
联 系 人:高嵩电话:0412—
*******邮政编码:114013传真:0412—
*******E-mail:
******** @qq.com
鞍山经济开发区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