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道路硬化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岚山区中央西路、丰华路硬化工程监理项目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监理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中央西路、丰华路硬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联系地址:岚山区建设局驻地

项目名称:岚山区中央西路、丰华路硬化工程监理项目

工程地点:日照市岚山区

工程工期:60天

招标内容:中央西路西起玉泉二路,东接玉泉一路,即从K0+000-K0+503.399路段,全长503.399m,规划红线宽24m,车行道宽14m,外侧为5m人行道。丰华路西起观海路,东至万斛路,即从K0+000-K0+428.065路段,全长428.065m,规划红线宽20m,车行道宽15m,外侧为2.5m人行道。以上两条道路均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同时铺设雨水、污水、自来水管道;以上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监理企业参加报名投标:

1.本工程项目要求监理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监理企业项目总监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至少有10年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作经验;

3. 本工程项目要求监理企业为本工程除项目总监外最少配备4名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格证。

4.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09年3月14日9:00时至2009年3月18日16:00时前(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驻地(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企业上三年度的质量和安全获奖证书、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证明及有效证明材料;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三年度的质量和安全获奖证书、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测量检测设备。

注:1、2、3项必须提供且企业注册地在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

四、资格预审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在八家以上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附后),根据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取不少于八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当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在八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

于2009年3月20日17:00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踏勘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定义

1.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同类工程:建筑造价400万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监理工程。

招标单位:中央西路、丰华路硬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联 系 人:张玉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宇鲲 庄宜霖 联系电话:****-******* *******(传真)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项目

总监

业绩

6分

项目总监上三年度监理的同类工程项目有3项及3项以上的得6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其他监理人员

8分

监理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格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个加2分,最多得8分。

测量检测

设备及实验室

6分

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测量检测设备具有自动安平水准仪、平整度仪、弯沉仪各一台的加3分,缺一项不得分。

企业具有工程需要的实验室和设备的加3分,否则不得分。

同类工程经验

10分

企业上三年度监理的同类工程项目有5项及5项以上的得10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国际管理

体系认证

2分

企业通过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

重合同守信用

2分

企业上两年度获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

2分

企业上两年度连续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建设监理先进单位荣誉的得2分,期间,一年获得该项荣誉的得1分。

企业信誉

4分

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人的审查情况打0-4分。

奖项认定的说明:

1.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和优秀项目总监,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其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和优秀项目总监,必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正式文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除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该部门评选优秀项目总监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项目总监考评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超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行业管辖范围评审的奖项不予记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等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工程竣工日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中的验收日期为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4.同类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缺一项不得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