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0*****0048-001 | 所属地区 | 邢台县 |
工程名称 | 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邢台县会宁镇西沙窝村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工作(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391.077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 | ||
联系人 | 李振杰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1-08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1-12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8-01-08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8-01-12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fdc41">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批复核准,批复文号:邢县行批[2017]95号,核准号:邢县审批招标核[2017]45号,招标人为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邢台县会宁镇西沙窝村; 2.2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工作(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内容:在轻重卡汽车销售市场内建设7条道路,全线长2025.645米。其中:经一路,全长190.83米;经二路,全长93米;经三路,全长 274.908米;纬一路,全长261.283米;纬二路,全长336.344米,纬三路,全长425.371米;纬四路,全长443.909米。道路为传统单幅面,断面形式分为两种;2米(绿化带)-8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总宽度12米;2米(绿化带)-12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总宽度16米。铺设雨水管道共2345米,污水管道共2081米。设计照明路灯74基,雨水检查井48座,污水检查井58座,收水井83座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150天内完成施工建设。工期总计180日历天。 2.5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391.077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勘察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从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7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信誉要求: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01月08日08时30分至2018年01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01月08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17时30分 投标企业在开标截止时间须缴纳500元招标资料费,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1月2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樊江涛(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李振杰、王曦、李万成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樊江涛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振杰 电话:****-******* |
招标
|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