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灵山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宜阳县灵山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灵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宜阳县灵山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灵山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亮化工程 宜政采【2018】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宜政采2018-01-35号
三、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资金自筹,共145.64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对宜阳灵山游客服务中心办公楼进行亮化,包括材料设备及安装。
五、工期:10日历天。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七、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照明产品销售及安装。
(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8、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本公司公章;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9日8:30时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8:00时。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yyggzyjyzx.com)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潜在供应商知道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三、招标人:宜阳县灵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阳县灵山风景区
联系人:郭义辉
联系电话:138*****305
代理公司: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杨亚飞
邮 箱:dahualy379@126.com
十五、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2018年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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