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张镇变电站10千伏煤改电配套送出工程招标公告
110千伏张镇变电站10千伏煤改电配套送出工程招标公告
F0JL********5 | ||||
【工程编号:F0JL********5】110千伏张镇变电站10千伏煤改电配套送出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千伏张镇变电站10千伏煤改电配套送出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17】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由顺义区规划三路到顺义区顺平路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2.0×2.1米电力隧道长度约690米,新建12φ150+2φ150毫米电力管井长度约1749米,新建管道总长度为2439米。概算投资额3201(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65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新建2.0×2.1米电力隧道长度约690米,新建12φ150+2φ150毫米电力管井长度约1749米,新建管道总长度为2439米。 2.6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 ||||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1-8 17:20:00至2018-1-15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1-11 16:00:00至2018-1-17 16:00:00,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1-24 16:00:00。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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