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醴陵国瓷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株洲醴陵国瓷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株洲醴陵国瓷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醴陵国瓷加油站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三季度第一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醴陵国瓷路加油站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株洲醴陵

2.3 规模:本项目招标的内容为株洲醴陵国瓷路加油站车行砼路面、新建罩棚柱4根,新建加油岛2个,化粪池1个,隔油池1个,消防砂池1个,新建站房323.6平方米,站房二层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造价约*******元。详细建设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及建设部[2000]80号文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请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前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105室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证;施工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以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⑥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报名前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⑦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人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网页复印件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处于有效期内、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6.2 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 1 月 8 日至2018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105室;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的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相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各400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纸质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前往代理公司领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 月 2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105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政工监察科,联系人:盘润生 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955号

联 系 人:贺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宜宾馆1105室

联 系 人:李威达

联系电话:182*****592

邮箱:********09@QQ.COM">********1@QQ.COM

2018年 1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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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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