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0773-1741GNSC04319(3);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一个包,暖通工程安装,一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作为有效投标人条件:缴纳本次磋商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5日止,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竞标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竞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为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2018年01月19日10:00前(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开标大厅。
十、本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 系 方 式:
采购 人: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装饰装修 综治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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