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招标公告

购置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购置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购置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WH/KM*******

2.2招标内容:

序号

品 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吸引器

1


2

医疗箱组

1


3

监护仪

1


4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2


5

全身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6

多人吸氧器

1


7

检水检毒箱

1


8

电动喷雾器

2


9

尿液分析仪

2


10

医疗帐篷

1


11

全血细胞分析仪

1


12

干式生化分析仪

1


13

担架

5


14

病床

5


15

护理器材补给箱

1


16

自动体外除颤监视仪

2


17

军用背囊(卫生员)

10


18

诊断背囊

2


19

急救背囊

2


20

创伤处置背囊

2


21

防疫背囊

2


22

单人背囊

10


23

急救车

1


24

移动CPR+ICU急救平台

1


25

呼吸机

1


具体名称、数量、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急救车6个月内交付使用,其余设备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的全新产品。

2.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7质保期:急救车的质保期为三年10万公里整车质保,其他设备的质保期为1年,自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采购预算:¥*******.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

注:投标人各投标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人工费、设备费、运维费、运杂费、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4.2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或相关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4.3供应商还需具备急救车生产或销售资格,且承诺能够提供车辆落户上牌等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资料;

4.4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4.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点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8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需有明确的质保期;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明确的质保期(如是生产商投标则不需产品授权书);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4.9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急救车生产或销售证明材料(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在投标报名时除携带原件外,须另外提交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4:3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1月31日14:30时前(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昆明消防指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青

电话:153*****0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医疗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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