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办公楼等工程招标公告
学校食堂、办公楼等工程招标公告
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办公楼等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办公楼等工程已由简阳市发改局以“简发改发 [2009] 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阳市发改局核准(核准文号为“简发改发 [2009] 1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芦葭镇。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845.1平方米,共计预算投资约31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办公楼等工程全部施工,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两年不少于3(每个不低于1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03月 17日至 2009 年0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04 月 06 日14时30分
地点为:简阳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简阳市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 址:芦葭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邮 编:
联系人: 付承玉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大街88号西岸蒂景B218室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马 颖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ysy1128@126.com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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