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专项法律顾问”邀请招标公告

“IPO专项法律顾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聘请“IPO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18年01月08日 16:43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9日 09:00
预算金额 ¥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南通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冻品市场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斌,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美英,****-********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聘请“IPO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聘请“IPO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X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南通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冻品市场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斌,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最高限价

总价(万元)
用途

1-1
聘请“IPO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1项
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的股份制改造、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提供专职法律服务的服务项目,其他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80万
法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必须按本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代表是负责人无需)。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为入围《福州市国资委2017年律师事务所库》的单位。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查询平台的在线打印件,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4.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1)法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负责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不接受委托非投标人本单位员工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29日 09: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8:30至2018年0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5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法律顾问 专项 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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