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招标公告
化学试剂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PGJC17034-1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测数量 | 需求单位 |
1 | 化学试剂(硝酸) | 千克 | 150000 | 电镀分厂 |
2.具体物料参数、需求清单、商务要求详见附件《需求明细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应答人应提供2014年~2016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15年~2017年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5)不接受代理应答。
(6)应答人企业无严重违法活动或行政处罚,以评标期间“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7)应答人若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答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8)生产商应具备独立完成硝酸的生产和服务能力;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应具备独立完成硝酸的生产和服务能力。
(9)应答产品应满足硝酸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且应具备第三方检测报告。
(10)生产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代理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应答人、运输方和涉及运输、押运的人员应在《河南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需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网络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一份)。
(12)应答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能力的,需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须在开标当天提供原件);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应提供与运输方的协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开标当天须提供协议原件及运输方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13)应答人应承诺满足每月2-5次不定期的供货频次,每次供货量约10-15吨,要求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三日内(日历天)到货。
(1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如供应商无法满足供货要求,采购人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填写采购公告后附件“报名表”,并将其相关证件扫描盖章发送至hngdzbp@126.com邮箱领取采购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公告“3.应答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4.2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3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1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采购文件的发票以年度为单位统一开具。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8:3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5.2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平高集团本部生产物资部(招标中心)108视频会议室。
5.3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4所有采购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得转让。
7.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
邮编:467000
电子邮件:hngdzbp@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中支行
账号:4105 0172 5708 0000 0190
收款人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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