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重一实”展示馆平面更新服务招标公告
“两重一实”展示馆平面更新服务招标公告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建湖县“两重一实”展示馆平面更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建湖县“两重一实”展示馆平面更新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 5.招标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拉膜、写真、航拍照片、电子相册、户外LED显示屏)的供货、运输(送达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6.供货地点:建湖县展示馆内。 7.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成功。 8.质保期:电子相册、户外LED显示屏质保期两年,其他产品质保期一年。 9.采购预算:35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是指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网正在列入失信人员或企业的名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无失信记录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程序: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6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现场报名与采购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双清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书面回执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领取,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询确认。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确认参与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9日15:00。 递交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开标时间: 2018年1月29日15:00。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参与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皋馆长 联系电话:158*****266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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