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地铁口岸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福田地铁口岸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CN-GTC4001/C
国家质检总局“深圳福田地铁口岸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的规定,对“深圳福田地铁口岸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品目一:应用系统运行平台
产品数量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多功能厅会议系统
详见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1月26日起每天上午9:00—下午16:00 (北京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购买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贵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
2) 投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关规定
3) 具有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4) 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
5) 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6) 具有智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7)
投标方应取得摄像机、矩阵、硬盘录像机、光端机、100寸背投、音响生产厂商针对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8) 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07年2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贵方派代表参加投标。
招标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邮 编:100044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91001
电 话:***-******** ******** ********
传 真:***-********
联系人:许瑞元、张冠群、张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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