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17年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高标准农田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占补平衡)1标段
如东县2017年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高标准农田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占补平衡)1标段
如东县2017年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高标准农田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占补平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东县2017年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高标准农田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已由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东高办〔2017〕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联丰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袁庄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如东县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
2.2 工程规模:工程位于如东县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新增耕地面积约106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沟塘填埋、土地清障平整、翻耕改良、耕种等,包含开挖简易排水。
2.3 招标范围:如东县2017年袁庄镇海河滩、孙庄村高标准农田新增投资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4 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孙庄村,新增耕地面积60.22亩;
2标段:海河滩村,新增耕地面积45.78亩。
2.5 各标段工期要求均为: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1/10,计划竣工日期:2018/3/31。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各标段合同估算价:1标约187万元;2标约113万元。
2.8 其它:本工程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1标段→2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和确定中标候选人,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如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9">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c.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管理岗位);
3.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0">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5.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50%;通过审计及终验并取得验收批文后,按审计价和批文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结算余款,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9">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17/12/21起。
6.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5元/合同段。
********2">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9时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开标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1、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2、投标保证金原件;3、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须已缴纳至2017年11月);4、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省外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5、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7.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须已缴纳至2017年11月)(如遇养老保险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3">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如东县联丰农业资源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袁庄项目部
地址:如东县袁庄镇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王晓艳 联系人:史隆卿
电话:186*****211 电话:****-********、180*****113
传真:/ 传真:****-********
附件: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工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权利 | 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 ||
已标价程量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标满分1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5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含等于)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3)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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