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智慧银行”相关机具集中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社“智慧银行”相关机具集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银行”相关机具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项目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智慧银行”所必需的“智慧柜员机”等智慧银行柜面相关机具进行集中采购,择优选用供货入围企业。
名词解释:本公告中的智慧银行柜面相关机具是指在银行物理网点布放,集成相关银行业务所需外设,通过大堂现场引导、客户自助办理、本地授权审核、系统自动触发账务的模式,使用“触控操作、电子签名、票证审核”等电子技术,能够办理查询、转账、缴费、签约、理财产品销售等银行服务的自助智能终端,在不同应用场景配置存折打印机、发卡(KEY)模块、票据受理模块、高速打印模块、现金循环模块等模块,能够实现存折补登、卡(折、存单)开销户、发KEY、回单打印、大额现金自循环存取等特殊业务,是区别于POS机、EPOS机、自助取款机、自助存取款一体机、大额现金存款机、自助发卡机、VTM机、自助查询机、存折补登机、自助排号机等设备的机具,本次集中采购以下机具:
2.1.1立体式“智慧柜员机”:可实现定期开户、转账、产品签约、贷款、信用卡、生活缴费、投资理财、综合查询、存折补登、自助填单、公共交易等各类非现金业务,配置发卡(KEY)模块,具备发卡、发KEY功能;
2.1.2桌面式“智慧柜员机”:可实现定期开户、转账、产品签约、贷款、信用卡、生活缴费、投资理财、综合查询、存折补登、自助填单、公共交易等各类非现金业务;
2.1.3回单打印机:可实现转账、产品签约、贷款、信用卡、生活缴费、投资理财、综合查询、自助填单、公共交易等各类非现金业务,配置高速打印模块,具备高速打印回单功能;
2.1.4存单受理机:可实现定期开户、转账、产品签约、贷款、信用卡、生活缴费、投资理财、综合查询、存折补登、自助填单、公共交易等各类非现金业务,配置票据受理模块,具备存单开户和销户功能;
2.1.5现金快柜:可实现定期开户、转账、产品签约、贷款、信用卡、生活缴费、投资理财、综合查询、存折补登、自助填单、公共交易等各类非现金业务,配置现金循环模块,具备支持多版别、多面额的大额现金存取、清分、自循环业务功能。
服务有效期:不多于3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签发时间为准)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2.2招标编号:JCZB01-HW********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立体式“智慧柜员机”若干,包括:标准型智能交易终端、增强型智能交易终端;
第二标段:桌面式“智慧柜员机”若干;
第三标段:回单打印机若干;
第四标段:存单受理机若干;
第五标段:现金快柜若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1、3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具有不少于2个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总行同类智能化设备的成功案例(以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入围通知书、或合同/框架协议等证明材料为准,同一买方只计一个),且每个案例供货数量达百台(含)以上;
(6)机具生产厂商必须为原厂生产厂商,招标人保留对厂商现场考察的权利;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二)第2、4、5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产品具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具有不少于2个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商行/农信社同类智能化设备的成功案例(以2015年1月1日至今的中标/入围通知书、或合同/框架协议等证明材料为准,同一买方只计一个),且每个案例供货数量达百台(含)以上;
(6)机具生产厂商必须为原厂生产厂商,招标人保留对厂商现场考察的权利;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除外),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1505室(太原市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
4.1.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人签字】;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④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按各标段要求提供);
⑤同类型业绩(按各标段要求提供)。
4.2投标报名结束后,投标人于2018年1月17日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B座楼15层1505室领取各标段机具技术参数,根据技术参数准备测试样机,并于2018年2月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地点详见机具技术参数资料)参加样机业务测试。未通过测试或未按时参加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通过测试的投标人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4.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登录山西伟拓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sxdzzb.com)完成“申报注册”后,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B座楼15层1505室领取。
4.3.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文件费可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B座楼15层第一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B座楼15层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人:柴志华、牛永立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邮政编码:030012
联系人:韩少华
电话:****-*******
电子邮箱:JCZBDL05@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中环街支行
行号:********0167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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