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7】招055号
开标时间:2018-02-0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 黄山新城(原黄山二期社会保障房) 社会停车场平面移动类(PPY型)机械立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闽昇【2017】招055号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货物
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 量
合同工期
交货地点
1
黄山新城(原黄山二期社会保障房) 社会停车场平面移动类(PPY型)机械立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平面移动类全自动机械车库(PPY型)
2、操作方式:液晶显示/感应卡式/手动按键操作。
3、停放车辆尺寸:大型轿车(车长5200mm)×(车宽1900mm)×(车高1550 mm)。SUV(车长5200mm)×(车宽1900mm)×(车高2050 mm)
4、容车重量:设计容车重量均为2350kg。
5、车位数89个。
6、架设供配电线路。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8、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9个车位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不仅限于):勘察、设计、制造、运输、装卸、搬运就位、安装、架设供配电线路、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技术培训、专用工具、备品配件、质保期、售后服务、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准用证(如有)等。 2、合同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项目现场
备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立体停车库设备的勘察、制造、运输、供货、装卸、保险、搬运就位、保管、安装及系统集成、架设供配电线路、调试、试运行、车库屋面绿化和垂直墙体绿化、各专业配合、总承包管理费、验收合格,技术培训、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所供设备运到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所供设备的优化设计、并保证通过验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准用证(如有)等以及其他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义务。
2)土建基础、钢结构、车库消防分项工程与停车设备相关的土建基础、钢结构吊装垂直运输机械、供配电、消防、暖通、排水、照明、雨棚等辅助工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施工质量需满足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甲方负责将电源预留至乙方指定的停车设备控制箱附近,由乙方完成后续电源接驳工作。
3)货物质量满足: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4)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确定成交金额,成交金额不因市场价格、通货膨胀等任何原因变化而变化。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专业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若投标人非停车设备的制造商,则应提供由停车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原件放入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行贿犯罪记录),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维修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地点: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9 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相应的投标。
5.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8年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6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6层)公开开标。
7.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将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1405城投大厦,邮编:35000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16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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