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态储备林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2018年生态储备林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18年生态储备林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进行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8年生态储备林二期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西翟庄镇、唐官屯镇、双塘镇、静海镇、梁头镇、独流镇、良王庄乡、陈官屯镇和开发区,共12个乡镇单位。主要建设内容为全部为集约人工林栽培。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施肥、浇水、苗木支撑、抚育管护等,面积共计31000亩。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更新深机井76座、灌溉设备76套。总投资111108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西翟庄镇、唐官屯镇、双塘镇、静海镇、梁头镇、独流镇、良王庄乡、陈官屯镇和开发区,共12个乡镇单位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标段工程名称为2018年生态储备林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全部为集约人工林栽培。主要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施肥、浇水、苗木支撑、抚育管护等,面积共计31000亩。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更新深机井76座、灌溉设备76套。总投资111108万元。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后续全过程项目管理,从设计、施工、移交到养管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计划管理、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工程设计审核、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清单、控制价、预算、结算等的二次审核);资料管理;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及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养管管理、 参建单位款项支付审核管理等】。2.4工期要求: 2018年02月05日 至 2028年3月14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3.1.1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至少一项资质:(1)具有政府性投资类项目管理资格认定证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1.2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项目经理1名,年龄5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3.1.3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4、 |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报名时,携带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证书;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报名。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01月09日 至 2018 年01月15日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 年 01月 09日 至 2018 年01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 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杨华中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夏天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 2527号瑞湾开元大酒店27层
邮政编码:300456 联系人:白兰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年01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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