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08〕339号文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排水分公司
2.招标人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3.工程名称: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
4.项目规模:排水及污水处理能力15000立方米/日。
5.招标范围:⑴施工: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土建、给排水、采暖和电气安装;⑵监理:阜康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厂内新建项目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6. 资金:政府投资,总投资1400万元;
7. 施工工期:2009年4月15日开工,2009年8月20日竣工。施工工期128日历天;
8. 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市政工程合格等级。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 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施工:新版工程量清单;监理:监理评标方法。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及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综合监理企业资质或市政专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的监理企业。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4.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2007或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机构代码证、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情况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5. 监理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类似工程业绩、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情况及有关信誉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三、招标人将根据第二条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条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
1.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二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2. 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二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09年3月17日10:00-2009年3月21日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登陆网址: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报名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投标报名联系人:蒲冬梅 联系电话:****-*******
招标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排水分公司 联系人:黄芮 联系电话:130*****388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阜康市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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