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高温过滤器招标公告
25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高温过滤器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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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分公司25万吨/年烷基化装置——高温过滤器 | ||||||||||||||||||||||||||||||
项目编号 | ****-*******-JZ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4台。 1、过滤器本体; 2、过滤器内外件:一次过滤系统(只包括支撑);二次过滤系统(只包括支撑);反吹风清洁系统;螺旋卸料系统(电机、螺杆、轴承、支撑、密封等);视镜(法兰、镜片、手阀)。 3、不包括保温材料。详见《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采购说明书采购说明书》灰尘收集罐 4台(详见订货图纸)。 使用功能??物料过滤分离 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4台。 1、过滤器本体。 2、过滤器内外件:一次过滤系统(只包括支撑);二次过滤系统(只包括支撑);反吹风清洁系统;螺旋卸料系统(电机、螺杆、轴承、支撑、密封等);视镜(法兰、镜片、手阀)。 3、不包括保温材料。 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详见《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采购说明书》。灰尘收集罐 4台(详见订货图纸)。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采购说明书》、《附件 高温过滤器(F-7140~F-7170)询价图》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高温过滤器(F-7140、F-7150、F-7160、F-7170)采购说明书》、《附件 高温过滤器(F-7140~F-7170)询价图》 服务: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现场 项目进展情况:具备招标条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许可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4须同时持有有效期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1,D2)及以上(必须包含具备D(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 3.5有效期内GB/T19001-2000(或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OHS 认证、ISO18000或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并提交为保证产品质量所采取的相应保证措施。 3.6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7业绩要求:应提交最近五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同材料、同类型设备1台及以上的制造业绩并成功投入运行1年以上(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型号、设备材料(提供图纸或技术协议)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8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1-10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1-15 16:0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三楼302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者需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2-07 14: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 2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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