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塘坂引水江滨路输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连江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出资建设以及西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资金拼盘,招标人为连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连江县江滨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江滨路输水管道改造工程长度4公里,工程预算造价¥1086.40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塘坂引水江滨路输水管道改造建设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改线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城建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未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2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查。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玉荷东路112号,邮编:350500;
联系人:陈岩。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邮编:350003;
联系人:郑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连江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连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