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社局(城东教委)工程的招标公告
农社局(城东教委)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农社局(城东教委)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农社局(城东教委)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西场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场初中围墙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西场初级中学; | |||||||||||||
(2)工程规模:围墙长约910米; | |||||||||||||
(3)招标范围:西场初中围墙改造; | |||||||||||||
(4)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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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4)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0 日到2018年1月17日 9 :0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7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0.9 万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文件,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携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复印件到开标现场,CA证和光盘不需密封,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叁份。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4)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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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标签: 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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