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温州市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温州市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项目已完成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并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温州市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一、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江两岸核心段亮化夜游PPP项目批准文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6号招标编号:GXTC-*******二、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及永嘉县范围内,东至七都大桥西岸,西至东瓯大桥,南北以瓯江两岸沿线为界。建设范围具体包括瓯江两岸沿江建筑和景观带,江心码头、安澜码头、杨府山一号码头、杨府山三号码头和瓯北码头五个码头,东瓯大桥、七都大桥、瓯北大桥和瓯越大桥四座桥体以及郭公山、双塔山、胜美尖山等山体。涉及建筑外立面面积45万㎡,山体950万㎡,景观带79万㎡,江心屿70万㎡,码头5个,桥梁10km。本项目通过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和移交。同时负责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的运营和移交。项目的合作期限定为10.5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0.5年,运营期10年。中标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应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温州市瓯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否则取消合格申请人资格;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度)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以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为准);4、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为准);5、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申请人没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限制投标。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申请人没有被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及其他有效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1.8亿元,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7、申请人需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应提供5亿元及以上切实可行的资金落实方案,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母公司支持、银行授信支持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母公司支持文件、银行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可用授信额度证明或处于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协议、贷款意向书等);8、申请人应具备设计和施工资格;设计资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施工资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照明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10、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独自(或牵头)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低于1亿元的景观照明PPP(不包含BT方式)项目;或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独自(或牵头)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不低于1亿元的功能照明PPP(不包含BT方式)项目,同时还须承接过景观照明施工项目;或2015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省级及以上旅游集团,且独自(或牵头)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的旅游PPP项目。以上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为准;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应遵守以下规定:11.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1~5项资格要求。11.2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中的持股比例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在联合体中持股比例不得少于51%。11.3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束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请于招标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CA证书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自主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同时申请人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将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报名,发送后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确认。邮箱地址:gxxyzb@163.com。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办理报名CA证书的单位,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zzbtb.com/wzcms/qyzcjcabl/14640.htm “办事指南”《企业注册、CA办理及变更》,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601、189*****181、180*****726。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时间安排表。2.递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在温州日报上同时发布招标信息。六、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5号院6号楼二层项目负责人:李耀先、周楠、周密联系电话:159*****554/********329/135*****729/********338/138*****492/********335招标人名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135*****331/********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招标时间安排表 温建招[********2] 号 投标报名及预审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08:30 投标报名及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09:30 预审提问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22日 12:00 预审澄清时间: 2018年01月25日 17:30 资格预审会议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09:30 资格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01月31日 09:30 提疑用户名: 098005提疑密码: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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