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2018年春季—2018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2018年春季—2018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为加强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程序的通知》(前教科体〔2017〕1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膳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所需的自主采购食材实行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货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 2018年春季—2018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采购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有学生约1550 人(以实际为准)。每年约180天计算,预计使用资金 55万元(仅为初步预算,以学校实际使用数据为准)。
3.采购种类:时令蔬菜、禽蛋、调料及学生食堂所使用的辅料等。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分细则》)
四、资质要求
1.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投标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备注: 1.上述1—4条资格、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时查验,评审查验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造成的评审误差,概由投标人负责。
2.若是事业单位,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区教科体局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 元。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若中标不做,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 17 时前进行现场报名,过时不予受理;采购人不接受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初中部。联系人:郑义,联系电话:135*****860。
(三)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带上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报名的,还需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八、开标时间
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 1 月 16 日 15 时,由学校班子成员、膳食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组成的监督人员和评审小组,在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初中部进行竞争性谈判,过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中标供应商在 3 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给采购单位。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合同期内,货物配送结束并验收合格,无任何安全事故,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货物价格
产品单价随行就市,不能高于当日市场价格。采购方组织教师代表、膳食委员会成员、供货方代表每月至少一次市场询价确定供货产品价格,以上月末调查广安城区龙马市场、城北市场、麻柳湾市场等蔬菜市场的各种食材价格,综合考虑(高于麻柳湾市场批发价,低于城北市场等零售价)后确定为当时段成交价。该价格包括货物本价、技术资料、配送费、运杂费、税费、保险费、包装费、安全风险、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
十一、货物验收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按质、按时、按量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供应商要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送到采购方指定校点,采购方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腐败变质、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发现数量巨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十二、资金结算
货款支付方式为中标供应商与各学校按月据实结算,结算依据按照学校验收签字盖章的中标供应商配送给学校的品种数量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货款发票出具到各采购学校。
十三、其他
(一)报名需达到三家公司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否则不予开标。
(二)中标单位供货时间为:2018年春季开学至2018年秋季期末结束。在本次中标供货时间内,因上级政策变化等因素,此次中标单位与我校的相关供货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标单位的确定:按照《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分细则》量化打分,由分数最高的单位中标(若出现分数相同,由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招投标委员会投票无记名决定)。中标后,在 3 天之内签订合同。过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
(四)开标时,投标人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保障能力和服务承诺相关资料。
附件: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分细则。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
2018年1月4日
附件:
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评分细则
项目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得分 |
资质条件 | 民事承担能力 | 10 | 个体经营户得2分,小微企业及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得6分,一般纳税人企业得10分 | ||
10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一般体现企业的实力:注册资本100万及以下得2分,100万-500万(不含500万)以下得6分,500万及以上得10分 | ||||
资信 | 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5 | 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得5分 | ||||
5 | 依法纳税:在2016-2017年度依法纳税的(提供国税或者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得5分,不能体现依法纳税的酌情扣分。 | ||||
保障能力 | 保障 措施 | 10 | 仓储能力10分,有100平方米仓库的得10分,50平方米的得6分,50平方米以下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0 | 冷冻保鲜能力:具有100立方米冻库的得10分,50-100立方米得6分,50立方米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10 | 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0万元及以上的10分,10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6分,100万元以下2分,没购买不得分。 | ||||
蔬菜来源保证 | 5 | 供应商有固定的本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者与本地农产品基地有产销合作(提供合作协议),有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 |||
类似 业绩 | 10 | 供应商自2015年1月以来,在学生营养餐蔬菜送货业务方面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个数,10个及以上得10分,5-10个得6分,5个以下得2分 | |||
服务承诺 | 服务 效果 | 10 | 供应商能提供客户服务质量及满意度相关依据,学校根据实际打分,满意度最高者得满分10分,其他酌情扣分。 | ||
综合 能力 | 10 | 打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态度等综合打分,打分范围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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