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庆波

项目联系电话:138*****9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联系方式:马庆波;138*****9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民主东路10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通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和拍卖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0日 09:00至2018年01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新公安局北)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评估机构应在省财政厅备案;

5、拍卖机构应在通榆县附近具有能够停放200台车辆的展示场地;

6、注册3年以上,且近3年正常开展业务;

7、投标时应递交5,000.00(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递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8、拍卖服务项目预算:项目估算值3%拍卖佣金;

9、评估服务项目预算:项目估算值1%评估佣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公务用车改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服务 鉴定评估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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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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