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宾馆整体维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寻乌宾馆整体维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招字[2018]2号

一、招标条件:
寻乌宾馆整体维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经寻发改字【2018】3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寻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寻乌宾馆整体维修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寻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3、建设地点:寻乌县东门路48号
4、工程规模:a、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约为:2310平方米;b、室内装饰改造面积约为:3428平方米,其中精装面积约为1393平方米,简装面积约为2035平方米;c、强弱电改造面积约为:3428平方米;d、消防整改楼栋整改面积约为:1号楼1890平方米,2号楼约为3788.45平方米;d、给排水安装改造面积约为:3031平方米;e、钢结构屋顶破除及新建面积约为:526平方米。

(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5、工程投资:约898万元(含设计费)。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图审包干);
6.2施工工作内容:建筑外立面、室内装饰、楼栋强弱电、给排水安装改造工程及消防整改工程等并包含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省外投标人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含临时),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施工方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
8、(1)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2)签订《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11日至 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期间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其它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施工建造师担任,开标现场应携带建造师证、考核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核查;
2、①已明确在限制期内且限制区域内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根据法〔2016〕285号文及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除企业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页面可提供复印件或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外) 等材料均须原件,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
六、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寻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189*****9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7*****65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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