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XZZB-090301
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12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2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拉萨市曲水县南木乡江村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土建生产厂房(含附属设施);第二标段:土建库房(含附属设施);第三标段:土建办公、生活区。内容:土建、装饰、水电及设备安装等(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工 期:2009年4月15日——2009年8月30日。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资金到位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一、二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贰级(含贰级)、三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高原施工经验,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为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且具有高原施工经验、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
3、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良好,提供近三年经财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4、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等、类似工程的施工任务,技术力量雄厚且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9年3月18日至 2009年3月24日,每日10:00-12:00至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4、区外施工企业的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在藏备案登记证书;
5、企业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等、类似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四、报名的投标单位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费用自理)。
招 标 人: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娘热路区藏医学院基地2栋2号)
重庆天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