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霍城县朝阳北路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

项目规模、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内容包括对600户棚户区居民约1980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苗木拆迁补偿,土地补偿费、居民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等。

本次棚户区改造规模:征购霍城县县城内2个棚户区片区居民院落内土地390324.87㎡;拆迁补偿地上建筑物合计约96324.87㎡,其中砖混用房58709.31平方米,砖木用房18350.58平方米,土木用房13077.14平方米,棚户区居民地上附着物中棚圈厕所等辅助用房6187.83平方米。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伊犁州霍城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18沿线-惠远镇片区)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霍城县祥安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该公司是经霍城县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霍城县祥安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霍城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霍城县祥安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9号

联系人:孙健利 联系电话:****-*******

六、专家(三个以上单数)的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工程建设项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霍城县祥安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是经霍城县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霍城县祥安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组成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田新成

霍城县发改委

助工

2

陆志新

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高工

3

万连国

霍城县住建局

助工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8年1月10日起至1月17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

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霍城县朝阳北路

孙健利

****-*******

财政

部门

霍城县财政局

霍城县团结路

刘文坛

****-*******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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